問題詳情

21.「張老師利用簡報軟體向學生說明『象形』與『指事』造字法則,再進一步綜合比較,讓學生對這兩個法則不至於混淆。」下列何者最能表達前述的教學重點,並符合 行為目標敘寫的基本要求?
(A)學生能分辨「象形」與「指事」造字法則的不同
(B)教師能設計「象形」與「指事」造字法則的簡報軟體
(C)學生能利用簡報軟體說明「象形」與「指事」的造字法則
(D)教師協助學生操作「象形」與「指事」造字法則的簡報軟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9587
統計:A(6787),B(176),C(1172),D(1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造字、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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