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國中剛畢業未滿16歲的小夫,想去飲料店打工,根據法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根據勞動基準法,雇主不能雇用小夫
(B)雇主雇用小夫要經過小夫父母的同意
(C)為招攬生意,雇主可以要求小夫穿梭在大馬路的車陣中發傳單
(D)為了多賺零用錢,小夫每天的上班時間長達10個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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