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照《?法》第43條,規範兒少不得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也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父母應禁止兒少有前項之行為。以及該法第91條,若父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網路科技的發達,與行動裝置的普及,讓使用者的年齡有逐漸下降的趨勢;調查結果顯示,有33.5%的家長沒有規範上網時間,而任由孩子上網,若依現行法令,多數家長都已觸法,現行法令在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請問:此法規可能是?
(A)民法
(B)刑法
(C) 少年事件處理法
(D)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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