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納稅義務人申報個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捐贈列舉扣除額,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多少比例,方才准許認列?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十六
(C)百分之二十
(D)沒有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7417
統計:A(7),B(1),C(134),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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