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申請人於申請書記明免繕發權利書狀者,得免發給之,登記機關並應於登記簿其他登記事項欄內記明之。何者不包含在內?
(A)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B)住址變更登記
(C)共有物分割登記,於標示變更登記完畢者
(D)公有土地權利登記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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