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請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有關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舊)第37條第1項前段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之解釋。有關工作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工作權包括人民有從事工作並有選擇職業之自由
(B)依司法院解釋意旨,系爭規定因未能保障視障者之工作權而違憲
(C)系爭規定對於非視障者職業選擇自由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
(D)系爭規定牴觸憲法第15條工作權之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4304
統計:A(17),B(1863),C(276),D(7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視覺障礙定義與鑑定標準、大法官任期及職權、行政院的提案權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