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請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有關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舊)第 37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之解釋。承上題,依據工作權之觀點,下列何者錯誤?
(A)知識、學位、體能等係選擇職業自由之主觀條件
(B)選擇職業應具備之客觀條件,例如行業獨占制度
(C)立法者欲對主觀條件加以限制,須有重要公共利益存在
(D)選擇職業客觀條件之設定,則應以保護重要之公共利益始得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6267
統計:A(247),B(555),C(269),D(7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509號---言論自由V.S.刑法誹謗罪、言論自由的不表意自由、各級法院適用法律有抵觸憲法疑義時得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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