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乙丙等三人於民國 91 年間互為連帶保證人向 A 銀行抵押貸款新臺幣 5,000 萬元,貸款尚未清償。甲未婚,獨居,與兄弟姊妹少有聯絡,無土地房產,無子女,父母皆已歿,甲死亡,由兄弟姊妹丁戊己庚四人繼承,A 銀行乃訴請丁戊己庚共同清償上開債務,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8252
統計:A(77),B(55),C(230),D(1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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