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民事訴訟法第 223 條第 3 項明定,法院指定之宣示判決期日,自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二星期。法院宣判違反該規定者,其結果為何?
(A)當事人得為抗告
(B)當事人得提起上訴
(C)於判決之效力無任何影響
(D)判決無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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