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在甲與乙之第二審訴訟上,第二審法院作出被上訴人乙無理由敗訴之本案終局判決,乙欲以該判決違背專屬管轄為理由,提起第三審上訴。有關本件訴訟第三審上訴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以第二審之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
(B)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須超過新臺幣 150 萬元
(C)須獲得第三審法院之許可
(D)第三審之上訴狀乃係提出於原第二審法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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