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債權人甲依據命債務人乙返還新臺幣 1,500 萬元借款之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對乙所有之 A 屋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查封 A 屋後,乙將 A 屋設定抵押權給丙,其效力為何?
(A)完全有效
(B)完全無效
(C)對於甲不生效力
(D)對於丙不生效力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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