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臺北市環保局自民國102年8月1日起,除視聽歌唱業外,其餘無論是公園、住家或是小吃店,在晚間10時至隔日上午8時,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開唱,違者不需測音量即可罰款。許多民眾樂見其成,但也有民眾認為政府不應限制人民唱歌的自由。請問:環保局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是依據下列何項原因?
(A)增進公共利益
(B)促進經濟發展
(C)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D)避免緊急危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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