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警察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等情事,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表示異議所考量之事由,下列何者不屬之?
(A)為使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警察行使職權時,能有表示意見之權利
(B)強化警察即時反省能力
(C)強化警察即時反應能力
(D)強化警察認定身分查證要件之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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