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警察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規定攔檢民眾查證身分時,民眾未攜帶證件或拒不配合表明身分,執行員警得透過那些方法查證該民眾身分,仍無法查證時,或於現場繼續執行恐有不利影響或有妨礙交通、安寧者,得依據同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下列何者是不適當的方法?
(A)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規定行之
(B)查詢其使用之車牌號碼
(C)利用警用電腦
(D)訪談附近週邊人士。
(A)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規定行之
(B)查詢其使用之車牌號碼
(C)利用警用電腦
(D)訪談附近週邊人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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