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某甲是 X 縣政府公務員,因作業錯誤使其每月超額領取新臺幣 3,000 元之職務加給,至今共達 7 年之久。現該府欲向甲追討所溢領之加給,但甲拒不返還。請問該府如欲實現其權利,下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返還請求權存在之行政訴訟
(B)先依職權撤銷該加給核定,再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C)先依職權撤銷該加給核定,再將本案直接移送至行政執行處,發動行政執行程序
(D)向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5556
統計:A(1),B(10),C(5),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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