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Saidel 和 Harlan(1998)在探討政府契約對非營利組織治理型態的影響時,加入了董事會及執行長於「政治倡導」和「緩衝」兩項角色扮演程度的高低,作為治理型態的區分標準。請問,在此分類中,董事會及執行長之行動層次皆屬於「高」者,所代表的為何種治理型態?
(A)分享式治理
(B)行政主導式治理
(C)董事會主導式治理
(D)放任無為式治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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