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0.租期屆滿,承租人與租賃管理業者會同點交返還房屋。但點交完成後,業者才告知押金需待 7 個工作天才得以返還給承租人。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承租人認為業者在簽約前並未告知有此作業規定,因此應該當天退還押金。
(B) 出租人應於租賃關係消滅,承租人返還住宅及清償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時,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之賸餘押金。故承租人費用及債務尚未結清,等抵扣完畢再予以返還就可以。
(C) 點交完成租賃關係即已消滅,所餘費用可先扣除 一部份押金即可,押金應在當下點交返還,不可延遲。
(D) 管理業者應主動說明作業流程,並註明在契約中,或是在點交完成後,加註返還押金的期限,避免延誤及造成權利不對等之印象。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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