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民法第 900 條規定:「稱權利質權者,謂以可讓與之債權或其他權利為標的物之質權」。以下何者不得為權利質權之 標的?
(A)地上權
(B)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C)專利權
(D)無記名證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2934
統計:A(89),B(4),C(21),D(3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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