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7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幾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A)3個月
(B)4個月
(C)5個月
(D)6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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