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此一請求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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