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何者為98年所修訂之特教法和舊法不同之處?
(A)教育主管機關為保障學生權益,可不經家長同意進行鑑定安置
(B)特殊學校之設立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C)除教育系統之正規學校外,社福機構和少年矯正學校亦得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D)身心障礙國民義務教育向下延伸至三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75576
統計:A(652),B(275),C(182),D(341),E(2)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教法第10、35條、語言學習的方式與舉例、修正特教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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