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乙、丙、丁四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均相同,於裁判分割時,法院採取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方式,將土地分為 AAAA4 四塊土地依序由甲、乙、丙、丁四人分得,但四塊地價值不 一,經鑑價後分別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900 萬元、800 萬元、700 萬元,法院應如何為金 錢補償之判決?
(A)僅需判命甲補償丁 300 萬元
(B)僅需判命甲補償丁 150 萬元
(C)判命甲補償丙 25 萬元、丁 75 萬元
(D)判命甲補償丙 37.5 萬元及丁 112.5 萬元,並判命乙補償丙 12.5 萬元、丁 37.5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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