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除了列舉之外,也包含概括的部份,其中第22 條規定,只要是「不妨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的其他自由或權利,憲法均予以保障。依此原則判斷,下列何種行為應屬於《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範圍?
(A)平平不滿法官的判決,發動群眾包圍地方法院
(B)安安在合法的集會遊行中,高喊總統下臺
(C)團團為了揭發政敵隱私,於其私宅裝設針孔攝影機
(D)圓圓趁著颱風天囤積青菜,再以高價出售賺取利潤。請翻頁繼續作答P.8-4命題者:梁蕙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3333
統計:A(0),B(11),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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