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訂定員工收受或提供饋贈或款待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員工因節慶或依風俗慣例所為之饋贈,每位員工每次自同一公司所收受者及公司每次提供予同一公司之同一對象者,其禮品價值均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B)員工接受客戶、有價證券發行公司、證券商、其他交易對象或其他有利益衝突之虞者提供金錢、不當饋贈、招待或獲取其他利益,其金額以不超過三千元者為限
(C)於接受客戶、有價證券發行公司、證券商、其他交易對象或其他有利益衝突之虞者單獨之款待時,應事後向督察主管或所屬部門主管申報
(D)於接受客戶、有價證券發行公司、證券商、其他交易對象或其他有利益衝突之虞者旅館費之饋贈,應事前得到督察主管或所屬部門主管之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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