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職安法第 27 條有關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哪些必要措施? (25 分)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施行細則概要-109 年 - 109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暨各工務段營運人員甄試_服務員_勞安管理: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概要(B)#8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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