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建造物所有人對於具有保存價值之建物,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指定為古蹟,主管機關於受理人民申請後,應依法定程序審查之。甲為建物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建物具保存價值,乃向主管機關申請,請求將其所有建物指定為古蹟。A 縣政府於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前,經調查發現系爭建物之分別共有人計 10 人,則於審議時通知所有權人到場,應為下列何項送達始合法?
(A)分別送達各共有人
(B)送達共有人二分之一
(C)送達共有人其中一人
(D)送達共有人之一,並請其檢附其他共有人之委任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577
統計:A(2094),B(21),C(107),D(19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政府資訊公開法、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地方首長及議員代表解除職權職務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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