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乙結婚,甲、乙各有自己的工作且工作順利,約定分別財產為其夫妻財產制,婚後育有一子 A,後來因甲外遇,乙欲與甲離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完整正確?
(A)乙得以甲與人通姦之事由,聲請法院為裁判離婚,並請求甲給付贍養費
(B)乙得以甲與人通姦之事由,聲請法院為裁判離婚,並請求對甲財產為剩餘財產之分配,以及聲請法院裁定乙可以單獨行使對 A 的親權
(C)乙與甲可以兩願離婚,並協議由乙一方單獨行使對 A 的親權,甲固定對 A 給付一定的生活扶養費
(D)因為甲外遇有過失,所以乙對甲可以請求贍養費之給付,至於對 A 的親權行使,若甲、乙無法達成協議,可以聲請法院酌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03733
統計:A(82),B(135),C(411),D(25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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