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乙復主張,退萬步言,縱使系爭事件在法制上確實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算退休金,然因其為經濟部獨資經營之事業,基於行政一體,應受經濟部及其上級機關之指揮監督。於發放員工退休金事件上,負有遵循國營事業管理法及相關行政法規、行政院、經濟部函釋之服從義務,並無自行片面決定排除適用,逕以勞動基準法作為計算退休金準據法之可能。故而,在法制上實欠缺遵守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及第 57 條所課予行政法上義務之期待可能性。A 函未認知到其無可歸責性,而仍處罰,自有違誤。乙之主張有無理由?(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
統計:A(10),B(240),C(77),D(7),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