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A 公司與 B 公司共有一艘遠洋漁船太平島號,登記載明各有二分之一所有權,船舶登記於高雄航政主管機關,3 年前因 A 公司欠缺營運資金,乃向位於臺北市之 C 銀行就其所有部分設定抵押以取得貸款,並完成抵押登記。太平島號因故障而於基隆港進行修繕,並由 D 公司完成修繕,惟尚未給付修繕費。D 公司已完成合法催告,仍未獲付款,嗣得知太平島號已完成發航準備,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⑴ A 公司已遲延償還其積欠 C 銀行之貸款,並已構成 C 銀行得行使抵押權之條件,則C 銀行可否聲請查封船舶?D 公司可否聲請查封船舶?應向何法院聲請?(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3274
統計:A(97),B(117),C(967),D(1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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