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與乙為夫妻,兩人感情不睦經常爭吵,一經衝突,甲即會毆打乙,左鄰右舍皆知情。一夜,甲又毆打乙,鄰居通報派出所有家暴事件發生,警員趕赴兩人住處見甲正以棍棒毆打乙。請問警員得否逮捕甲?
(A)否,夫妻打打鬧鬧是家務事,警察不應介入
(B)否,臺灣法令對於家庭暴力束手無策,應該迅速立法以保護家暴被害人之權益
(C)可以,警員對於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可以逕行逮捕
(D)可以,警員對於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可以逕行逮捕,並不論是否有繼續侵害之餘,皆得逕行拘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3864
統計:A(21),B(73),C(6262),D(15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通常保護令的內容、釋字 5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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