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針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3 項及「政府採購法」第 98 條規定,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A) 對於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的百分之一
(B) 進用人數未達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就業基金繳納所謂代金
(C) 政府採購屬於國家公務運作的一環,涉及國家預算的運用,與維護公共利益具有密切關係
(D) 大法官會議第 749 號解釋認為上述之規定並不違憲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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