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辦理建物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需已辦畢所有權登記,法令並無禁止分割
(B)已登記之建物未增編門牌,權利人持憑法院確定判決申辦建物登記者,應依法院判決意旨及該建物原編門牌號辦理,俟增編門牌後,再另辦標示變更登記
(C)申請建物分割,應填具申請書檢附分割位置圖說、戶政事務所編列門牌號證明及權利證明文件為之
(D)辦理建物分割,若已經增編門牌號或所在地址證明,則其分割處是否已有定著可分為分隔之樓地板或牆壁均可辦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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