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在甲對乙為侵權行為後,雙方成立和解契約,約定甲於 30 天內給付乙 60萬元、乙放棄其餘請求且不對甲提出刑事告訴。
(A)乙取得對甲的 60 萬元給付請求權
(B)乙所拋棄的權利消滅
(C)此和解契約屬於債權契約
(D)此和解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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