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民法第68 條第1 項本文之規定,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稱為:
(A)附屬物
(B)附著物
(C)添附物
(D)從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9091
統計:A(5),B(1),C(0),D(9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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