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下列何者應依職權送再議?
(A)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之案件,因行為不罰,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未聲請再議者
(B)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之案件,因曾經判決確定,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者
(C)所犯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無得聲請再議之人者
(D)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告訴人未聲請再議者代號:1501頁次:4-4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7707
統計:A(20),B(23),C(75),D(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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