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甲持槍企圖殺人,對準被害人頭部連續扣扳機,由於裝填的子彈規格不合,皆無法擊發,甲憤而離去。問如何評價甲的行為?
(A)屬於不能犯,不罰
(B)屬於中止犯,必須減輕處罰或免除其刑
(C)屬於普通未遂,得按殺人罪減輕處罰
(D)預備殺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5981
統計:A(20),B(7),C(158),D(16),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