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小強到外地讀大學後,與房東簽訂租賃契約,租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料,因房東積欠債務,小強租住的房屋於 2020 年 5 月 30 日被法拍,由新屋主得標。此時,小強可做下列何種主張,以保護自身權利?
(A)原租賃契約廢棄,需與新房東訂新約
(B)可以繼續居住至原租賃契約到期為止
(C)需取得新房東的同意才可以繼續居住
(D)主張「無過失責任」要求原房東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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