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期貨信託事業依規定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應編製公開說明書,其中有關期貨信託契約之主要內容應記載之期貨信託事業之權利、義務與責任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之內容?
(A)應揭露期貨信託基金受益人之責任僅限於申購時所支付之申購價款,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應由期貨信託事業負擔
(B)期貨信託事業如有全權委託其他專業機構運用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交易或投資,其對受委任專業機構之選任或指示,因故意或過失而導致期貨信託基金發生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C)依信託契約規定應履行之責任及義務,如委由受委任專業機構處理者,就受委任專業機構或其受雇人之故意或過失,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且對因而導致期貨信託基金資產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D)應揭露期貨信託基金受益人之責任僅限於申購時所支付之申購價款,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基金保管機構亦應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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