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下列何種情形雇主不得逕自終止與勞工間勞動契約?
(A)勞工甲竊取工廠貴重金屬材料變賣圖利
(B)財務長乙因觸犯洗錢防制法第 2 條第 2 款而被宣告有期徒刑 7 年確定
(C)服務員丙不滿經理管理風格的偏頗而拳腳相向
(D)女工丁懷孕 4 個月流產而獲產假,惟產假期間被查獲過去 1 個月不假未到工長達 8 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5251
統計:A(115),B(243),C(802),D(588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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