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營利事業自 102 年度起,出售上市櫃或興櫃之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如何課稅?
(A)出售 10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上市之股票,且出售前一交易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收盤指數超過 8500 點以上需依一定比例就源扣繳證所稅
(B)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十萬股以上者,須強制核實課稅
(C)於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且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須強制核實課稅
(D)須併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中,課徵所得基本稅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7288
統計:A(65),B(79),C(38),D(23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個人基本所得額之計算(個人AMT計算)、稅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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