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本國證券商申請兼營期貨業務者,原則上須於最近多久之內,未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所為之撤銷部分營業許可之處分?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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