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得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申請:
(A)停止執行
(B)保全措施
(C)回復原狀
(D)暫時處置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