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乙本為夫妻,裁判離婚後,法院將 6 歲女兒 A 之監護權判給母親乙。甲因一週只能探視 A 一次,心生怨懟。某日,甲到 A 就讀之幼稚園帶走 A,並詢問要不要和爸爸一起去天堂,A 允諾之。甲遂開車將 A 帶到一處空地,兩人在車內引廢氣自殺。結果,A 死亡,甲則獲救。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5663
統計:A(634),B(3098),C(28),D(23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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