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金管會於審查經營投信事業申請核准案件時,於發起人名冊發現部分發起人有那些情事,得不予核准?
(A)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已逾五年
(B)曾犯詐欺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
(C)曾犯公務或業務侵占罪,經判刑確定,執行完畢逾二年
(D)受破產之宣告,已復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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