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有關理賠人員的法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理賠人員不慎遺失被保險人的就診收據或身故受益人對象給付錯誤,此種理賠人員故意或過失之情形,造成被保人或受益人損害時,依民法第 224 條之規定,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此所指債務人即為保險人,理賠人員即為輔助保險人為履行債務之人
(B) 理賠人員私下收受餽贈,在審理案件時融通處理,其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 342 條第 1 項的背信罪
(C) 理賠人員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授權,私自代為簽署或偽造調閱病歷同意書之行為,其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 214 條的偽造私文書罪及第217 條的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D) 若調病例同意書係由業務員偽造,而理賠人員明知該簽名形式與要保書簽名有所出入,或是已知其偽造情事,仍以該偽造之同意書,向醫院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紀錄,其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 216 條行使該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參考答案

答案:A,B,C,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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