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大法官會議第 535 號解釋文指出:「警察實施臨檢勤務,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發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不可以不顧時間、地點、任意或隨機臨檢。」請問:上述這項解釋最主要的目的是在保障人民的何項權利?
(A)集會自由
(B)遷徙自由
(C)意見自由
(D)人身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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