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租屋契約屆滿時,租賃雙方完成點交。在點交過程,房東認為房客沒有打掃乾淨,房客覺得已經盡其所能清潔,雙方爭執不下,何者是有法律效力又便利的處理程序 ?
(A) 里長應該為民服務,雙方可以里辦公室好好調解
(B) 因為當時租屋是透過仲介,直接去仲介公司方便又簡單
(C) 沒有簡單的程序,直接提告
(D) 雙方可至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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