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⑶乙認為行政法院裁判所根據之行政訴訟法第 198 條規定違憲。於是向戊政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陳情。戊政黨嗣後於立法院提出法律修正案,欲廢除行政訴訟法第 198 條規定。戊政黨預期該修正案無法表決通過,於是以戊政黨立法委員全體(其總人數超過現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求公決。此項聲請釋憲之程序是否合法?若本修正案經過立法院表決,但因另一庚政黨所屬立法委員,全數投下反對票,致該修正案未獲通過。於是戊政黨立法委員 36 人結合庚政黨立法委員 4 人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此項聲請釋憲之程序是否合法?(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4357
統計:A(18),B(46),C(851),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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