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日前某臺灣法律學者因入籍中國,並在南京登記戶籍,隨後我國內政部移民署依法廢止其在臺灣的戶籍。由於兩岸處於分裂分治的狀態,因此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然而該學者認為除籍使他喪失公民權、不得請領退休金及無法參加健保,將對移民署提告。請問上述所提及之法律,最可能為下列何者?
(A)《中華民國憲法》
(B)《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C)《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D)《臺灣關係法》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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