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不動產經紀業分設之營業處所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10款所稱非常態之固定場所者,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備查時所應記載的第2款應記明事項應改以下列何者代之?
(A)以該營業處所代理銷售之不動產名稱及所在地代之
(B)以該營業處所代理銷售名稱及設立期間代之
(C)以該營業處所代理銷售之不動產名稱、所在地及設立期間代之
(D)以該營業處所之設立目的或代理銷售之不動產名稱、所在地、銷售金額及設立期間代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774
統計:A(16),B(10),C(37),D(2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te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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